关于印发《大遗址保护“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2013-05-27

 为妥善处理大遗址保护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引导,全面推进大遗址保护工作,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共同研究编制了《大遗址保护“十二五”专项规划》,经财政部、国家文物局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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