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和联网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04-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根据《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要求,现就生活垃圾焚烧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
1.生活垃圾焚烧厂排查清单
2.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在线监测仪器安装技术要求
3.生活垃圾焚烧监控(监测)联网传输技术要求(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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