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
2016-12-27

本规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许可证、生产设施、治理设施、排放口的编码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与排污许可有关的固定污染源管理的信息处理与信息交换。其他固定污染源管理也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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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4.固定污染源(水、大气)编码规则(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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