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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14]1197号
关于四川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关于山东黄河三角洲等8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函》(护自函〔2011〕19号)收悉。根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四川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调整方案通过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现将有关评审意见函复如下:
同意四川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功能区调整。调整后的四川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不变。范围在东经102°28′36″-102°58′11″,北纬34°00′02″-34°25′54″之间,总面积为166570.6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64694公顷,缓冲区面积63576.6公顷,实验区面积3830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