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沿海港口预留水工结构等级集装箱码头靠泊能力管理的通知
2014-06-11

为规范沿海港口码头靠泊能力管理,我部发布了《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交水发﹝2014﹞34号,以下简称“《规定》”)。为进一步明确沿海港口预留水工结构等级的集装箱码头靠泊能力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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