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浙江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2017-07-11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为巩固和提升我省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十三五”浙江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十三五”浙江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11日

0
150·浏览
附件
  • 十三五浙江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