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设施运行监管与超低排放电价考核要求 (试行)
2017-08-08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各有关燃煤电厂:
为加强全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设施的运行监管,进一步规范超低排放电价考核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我厅组织制定了《浙江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设施运行监管与超低排放电价考核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设施运行监管与超低排放电价考核要求(试行)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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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设施运行监管与超低排放电价考核要求(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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