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副产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2-01-10

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固化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上海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副产物(含中间产物等定性不明的物料,以下同)的环境管理,防范环境风险,保障企业可持续经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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