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固化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上海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副产物(含中间产物等定性不明的物料,以下同)的环境管理,防范环境风险,保障企业可持续经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