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相关环评审批部门: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和《关于做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落实工作的函》(环评函〔2020〕19号),着力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能,积极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制定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规程(试行)》,现转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可参照本规程,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细化方案,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规程(试行)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0951)5160528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