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等要求,规范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的主要内容、技术流程、方法及技术要求等。
本标准附录A~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1年2月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1年2月5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