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烟台、潍坊、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部门:为做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和《山东省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实施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关于实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环海洋〔2019〕5号)要求,现就我省环渤海的滨州、东营、潍坊、烟台市有关目标和治理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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