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防治叠氮化铅、三硝基间苯二酚铅、D·S共晶工业废水对环境的污染,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叠氮化铅、三硝基间苯二酚铅、D·S共晶生产厂。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