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定额 第 1 部分:农业
2021-03-06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44/T 1461—2014《广东省用水定额》中农业部分,与DB44/T 1461.2《用水定额 第2部分:工业》和DB44/T 1461.3《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一起构成广东省用水定额地方标准体系。
本文件与DB44/T 1461—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部分术语及定义(参考 GB/T 32716—2016《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相关术语定义);
——修改了计算方法(参考 GB/T 32716—2016《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和水利部关于用水定额最新的技术要求);
——修改了部分行业名称和代码(依据 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进行了定额分级分类,增加了先进定额值以及不同水文年、不同灌溉方式定额值。
本文件由广东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水文局 、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卢华友、林叔忠、罗益信、高雪山、孔庆雨、陈子平、李湘姣、王钊、王超、林娴、成忠理、邓攀攀、史栾生、黄红明、邹战强、易淑珍、苏明娟、刘菁、付少波、吕曼、王小军、王晓蕾、黄永奇、徐敬华、欧正蜂、朱胜浩、丁富平、王鹭松、陈记臣、朱远东、彭铭辉、张柳。
本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44/T 146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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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用水定额+第1部分:农业(DB44_T1461.1-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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