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升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水平和减排绩效,制定本方法。本方法规定了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减排量计算的原则和方法。本方法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本方法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主要起草人:丁莳文、邬坚平、张钢锋、李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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