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23/T 728—2017 《用水行业分类》,与DB23/T 728—2017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见第3章);
——增加了“用水行业划分”一章(见第4 章);
——删除了“划分用水行业的基本单位”一章(见2017 版第3 章);
——删除了“用水行业分类方法”一章(见2017 版第4 章);
——删除了附录B(见2017 版表B.1);
——增加了1 个门类,减少了14个大类、107 个中类,增加了191 个小类;(见2017 版附录A、附录A)
——A门类减少了“林业” 1 个大类,减少了4 个中类,增加了24 个小类;
——B门类减少了“其他采矿业”1 个大类,减少了6 个中类,增加了8 个小类;
——C门类减少了“纺织服装、服饰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6 个大类,减少了67 个中类,增加了143 个小类,调整了2 个类别,更名了2 个类别;
——D门类减少了“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 个大类,减少了4 个中类,增加了4 个小类,调整了1 个类别;
——E门类减少了“土木工程建筑业”1 个大类,减少了6 个中类,更名了1 个类别;
——G门类减少了1 个中类,增加了1 个小类;
——H门类减少了4 个中类,增加了3 个小类;
——N门类减少了“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2 个大类,减少了5 个中类,增加了2个小类,调整了1 个类别;
——O门类减少了1 个中类,增加了2 个小类,调整了4 个类别;
——P门类减少了2 个中类,增加了1 个小类,调整了4 个类别;
——Q门类减少了4 个中类,调整了3 个类别;
——R门类减少了3 个中类,增加了3 个小类,调整了3 个类别;
——S门类增加了1 个“国家机构”大类,减少了1 个中类;
——U门类减少了“办公楼”“城镇生活”“农村生活”3 个大类,调整了3 个类别。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水利厅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士军、郭亮、黄彦、徐莹、董鹤、刘淑艳、王煜婷、孙雪梅、孙艳玲、李铁男、滕云、杨奇鹤、单博、曹程鹏、毕卓、郑文生、崔越、孙彦君、张明月、王柏、赵文超、于振良、
石金磊、王宇、穆晶、穆明、李辉、严尔梅、徐柳娟、徐洪亮、谢博文、于文泉。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3 年首次发布为DB23/T 727—2003,2010 年第一次修订,2017 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