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确保各地按时保质完成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补充说明的通知》,现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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