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1-09-02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346号),我省列入全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为有效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
177·浏览
附件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