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2021-06-23

为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和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包括了自行监测过程中重点区域识别、点位布设、样品采集、保存与流转、分析测试、监测结果评价、监测方案制定、监测报告编制、监测井维护、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指南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制定。
本指南起草单位: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发布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后,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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