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我省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园区(第一批)的通知
2021-05-24

陕西姜谭经济技术开发区、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商务局、招商局,宝鸡市行政审服务批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环评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办发〔2021〕9号)文件精神,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在全省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改革工作,经园区申请、现场核查,现确定陕西姜谭经济技术开发区、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第一批我省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园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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