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跨省利用(临时)备案工作程序
2020-09-02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规范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跨省利用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我厅制定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跨省利用(临时)备案工作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国家出台固体废物跨省利用备案的具体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0
311·浏览
附件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