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开采等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要点(试行)的通知
2020-06-18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神木市、府谷县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水平,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助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厅制定了石油天然气开采、煤炭采选、兰炭、铁合金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点(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国家和我省环境保护政策及环境管理要求如有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1.陕西省石油天然气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要点(试行)
2.陕西省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要点(试行)
3.陕西省兰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要点 (试行)
4、陕西省铁合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要点(试行)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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