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2015-09-11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皆GB/T10833-1989《船用生活污水处设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T10833-1989相比,主要有以下技术变化:
a)增加了灰水、耐热大肠杆菌的定义;
b)对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和粉碎消毒设备的倾斜要求由15°改为22.5°;
c)根据MEPC.159(55)决议要求,对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排放水水质标准、性能试验负荷系数、排放水的分析试验进行了修改;
d)增加了对生活水处理装置的各类污水的水量水质参考值;
e)对鉴定检验增加了清水动作试验;
f)增加了产品资料章节,对安装操怍和维铲手册,培训教材提出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7)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晓华、王忆秦、钟涛、刘锋华、吴国凡、林巍、李海峰、陈清。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0833-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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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GBT+10833-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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