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000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的预期结构和将代替的国家标准为:
一一第1部分:通则(代替GB13690-2009) ;
一一第2部分:爆炸物(代替GB20576-2006);
一一第3部分:易燃气体(代替GB20577-2006);
一一第4部分:气溶胶(代替GB20578-2006);
一一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代替GB20579-2006);
一一第6部分:加压气体(代替GB20580-2006);
一一第7部分:易燃液体(代替GB20581-2006);
一一第8部分:易燃固体(代替GB20582-2006);
一一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3-2006);
一一第10部分:自燃液体(代替GB20585-2006);
一一第11部分:自燃固体(代替GB20586-2006);
一一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4-2006);
一一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7-2006);
一一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代替GB20589-2006);
一一第15部分: 氧化性固体(代替GB20590-2006);
一一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代替GB20591-2006);
一一第17部分:金属腐蚀物(代替GB20588-2006);
一一第18部分:急性毒性(代替GB20592-2006);
一一第19部分:皮肤腐蚀/剌激(代替GB20593-2006);
一一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剌激(代替GB20594-2006) ;
一一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代替GB20595-2006):
一一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代替GB20596-2006);
一一第23部分:致癌性(代替GB20597-2006);
一一第24部分:生殖毒性(代替GB20598-2006);
一一第25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代替GB20599-2006);
一一第26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代替GB20601-2006);
一一第27部分:吸入危害;
一一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代替GB20602-2006) :
一一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
一一第30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
本部分为GB30000的第1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20592-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本部分与GB20592-2006 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一一修改了标准名称,中文名称修改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急性毒性" 。英文名称为"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Part 18: Acute toxicity";
一一修改了第1章范围内容,将"警示标签"改为"标签"、删除"警示性说明";
一一修改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
一一修改了表1中类别5的表注内容;
一一删除了原第8章,将相关的"防范说明"内容作为资料性附录D。并将原第6章、第7章、第8章修改整合成第6章;
一一增加了急性毒性标签样例,作为资料性附录E。
本部分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GHS)(第四修订版)的有关技术内容一致。
本部分向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信息中心、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贾晓川、柳明、李秀萍、曹丽静、孙俐、林铮、宋薇、葛晓军、吴维皑、谭红、杨鸿波。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一GB20592-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