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追溯期限的函
2020-02-18

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追溯期限认定问题的请示》(北综执报〔2019〕49 号)收悉。
经研究,我厅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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