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2016-11-23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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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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