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编制。本标准由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提出。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英杰、 黄忠、亚力坤、黄湘来、张海英、申旭辉、张艺旭、赵权、袁静、谢峰、徐洪江、房昕、黄婧、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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