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
2017-04-30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制定。

本标准由新疆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新疆环境保护厅、新疆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新疆环境监测总站、 新疆阿克苏(南疆)危险废物管理中心等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庆国、贾尔恒·阿哈提、袁新杰、阴俊齐、张军林、付尔登、杨亚强、左强、 魏邦亿、章媛媛、俞音、卜魁勇。

0
416·浏览
附件
  • 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