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12369”环保微信举报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2015-05-25

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环境保护局:
为扎实开展我区12369环保微信举报工作,规范微信举报管理程序,明确责任,提高效率,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制定了《自治区“12369”环保微信举报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徐月萍联系电话:5160865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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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治区12369环保微信举报工作管理暂行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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