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无机元素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锰、钡、钒、锶、钛、钙、镁、铁、铝、钾和硅等11种元素的碱熔-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国土资源部长春矿业资源监督检验中心、吉林大学化学学院、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11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