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2018-07-10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调查要就,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先进标准,与国内相关标准协调,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16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工程规划和外部距离,总平面布置和内部距离,工艺和布置,危险品储存和运输,建筑和结构,消防给水,废水处理,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自动控制和电信,危险品性能试验场和销毁场,混装炸药车地面站,科研中试线等。
本标准修订的炸药技术内容是:
1.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进行了协调,体现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三五”规划要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要求及信息化要求。
2.与原标准中不适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要求的产品、生产方式的条款进行了修订。根据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工程建设的需要对海上救生烟火信号等三种产品提出看工程设计安全要求。
3.根据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现状和技术进步要求,修改了定员的相关规定。
4.根据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现状,对硝酸铵水溶液、无线通信设备、定员监控系统和工业炸药转运等热点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
5.新增了科研中试线、覆土库、埋地输油输气管道、风力发电设施的内外部距离等内容。
6.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引入电气设备保护级别(EPL)概念,结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内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变化,提出了新的防爆设备代用类型。
本标准中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85号;邮政编码:100053)。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
参编单位: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北京北方天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安联国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等。
主要起草人:魏新熙、雷进、尹君平、陶少萍、陈洁等人
主要审查人:杨祖一、王春乐、曹长城、乔枫革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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