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近期环保部官网陆续发布多项环境检测新标,几乎是隔两天发布一批的频率,其中部分标准涉及到替换旧标的情况,由于过渡期只有1~3个月,检验检测机构很难及时申请标准变更。昨天刚向省质监局提交标准变更申请,还没现场评审,今天又发布一批,只能等上一批的评审完,再申请再评审。如果集中一起申请,但过渡期太短,还没申请下来旧标准就已经作废。希望贵部门能延长标准过渡期至6个月,或将标准一次性发布,方便企业开展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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