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促进环境信息化工作,规范和指导环境专题空间数据的加工与处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加工处理的通用流程,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分类及图示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和附录 F 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重庆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重庆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8 年 1 月 2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