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2017-12-2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加强空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恶臭污染监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及各类恶臭污染源(包括水域)以不同形式排放的恶臭污染的监测点位布设、样品采集与处理、实验室分析方法、数据处理、质量保证等内容。
本标准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7 年 12 月 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0
144·浏览
附件
  •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905-2017).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