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建议的回复
2017-05-09

来信:
我公司认真学习研究了环保部《关于征求意见的函》(环办土壤函[2017]367号)的文件精神,认为锌渣可列入《排除清单》,但锌灰不应列入《排除清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锌灰不应列入《排除清单》的原因 (一)锌灰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应属于危险废物。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GB 5085.5— 2007)规定:与水或酸接触产生易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废物,属于反应性危险废物。锌灰含锌量很高(约70%),遇酸类、水等会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氢气和热量,能引起燃烧或爆炸,故锌灰应为危险废物。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还规定: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目录》(2016)序号2358项包括锌尘、锌粉和锌灰,故锌灰应为危险废物。

0
78·浏览
附件
  • 关于对《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建议的回复.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