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2017-04-25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提出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科技标准司提出并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 年4 月25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7 年6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0
77·浏览
附件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