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空气净化器产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空气净化器的环境设计、生产过程、产品性能、包装和产品说明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测中心,天津深呼吸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亚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11月1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