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CA/TC9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文鹏、刘久荣、殷秀兰、胡玉禄、邵新民、刘峰川、何启仕、吴爱民、万利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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