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行《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范发酵类制药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施建设和运行,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发酵类制药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提出了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山东胜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 2014 年10 月24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5 年1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