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范环境 噪声排放的监测与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背景噪声测量方法,噪声测量值修正方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年10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 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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