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2014-01-1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4 年 1 月 13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4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0
148·浏览
附件
  •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686-2014).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