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 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
2014-02-07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半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中半挥发性有机物的主动采样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青岛理工大学、青岛恒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崂山电子仪器总厂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 年2 月7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4 年4 月15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0
189·浏览
附件
  • 环境空气+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691-2014).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