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半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中半挥发性有机物的主动采样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青岛理工大学、青岛恒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崂山电子仪器总厂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 年2 月7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4 年4 月15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