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的内容、方法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年11月22日批准。本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