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
2013-06-0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海水中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13194-91)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91 年,原起草单位为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将标准名称修改为《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
——增加了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种类。
——扩大了方法适用范围,增加了对生活污水和海水的测定。
——增加了固相萃取的样品制备方法。
——将分析用色谱柱由填充柱改为毛细柱,并对色谱分析条件进行了相应的改变。
——液液萃取溶剂由苯改为甲苯。
——修改了硝基苯类化合物的定量方法。
——修改了方法检出限。
——补充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款。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水质 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13194-91)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验证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天津市塘沽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天津市东丽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和天津市大港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于 2013 年 6 月 3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3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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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020405_2013-6-3_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_HJ+648-2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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