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投影仪在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对投影仪的环境保护设计、生产阶段、使用阶段的能耗和噪声、回收阶段、包装和使用说
明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大屏幕显示设备分会、国家办公设备及耗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北京绿色事业文化发展中心、深圳雅图数字视频技术有限公司、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7月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