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CJ/T 3033 1996(城市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垃圾排放》的修订。
本标准与CJ/T 3033-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中、英文名称;
——增加了前言;
——修改并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
——调整了产生源的类别;增加了园林绿化产生源;
——增加了产生源的编码和代码结构;
——调整了第5章垃圾排放的要求,补充了从产生源实施垃圾分类的排放要求;
——取消了特种垃圾的类别;
——根据GB/T 4754 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调整了附录A;
——删除了附录B有害废物的定义与鉴别。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武汉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益、冯其林、陈朱蕾、吉崇酷、罗毅、杨列、许雯佳、张文伟、陈军、梁林峰、陈思。
本标准于1996年首次发布,本次是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