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提出,是按照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4]36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修订完成的。本规程为控制由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建设阶段为前提,对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选择、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的工作任务及工程检测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材料、4工程勘察与设计、5工程施工、6验收、附录A室内空气中氡浓度的活性炭盒法检测、附录B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附录C集中空调房间室内新风量检测,附录A、B、C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增加了分户墙两侧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要求;2.增加了楼板撞击声隔声要求; 3.增加了集中空调房间室内新风量的检测要求; 4.修订了部分材料的污染物限量指标和材料进场见证检测项目、组批要求。
本规程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西三环南路甲17号;邮政编码: 100161),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二检测所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丁胜、白建红、高珊、熊伟、方小云、张澜汐、王海生、王晓冬、林志、王峰、赵寿业、胡粉、郭建平、朱佐刚
本根程主要审童人员:莫万森、王志霞、擦翔、高学锋、傅瀛、张培、田园、孙宏娟、周向阳、王华萍、陈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