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3月28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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