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7/T 2300—2013《湖泊清洁型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范》,与DB37/T 2300—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拓展技术适用范围,增加了水库、河流、城市水系等淡水水域,增殖放流种类由单一的清洁型鱼类拓展为淡水鱼类(见第1章);
——删除了“增殖放流”、“苗种”、“资源监测”、“效果评价”等术语(见2013年版第3章);
——删除了水域环境条件中有关底质和非废弃倾倒区的相关要求(见2013年版4.1.2和4.2.1);
——增加了本底调查的时间要求(见第5章);
——修改了放流种类的选择原则和放流鱼类种类(见6.1和6.2);
——修改了放流苗种规格和苗种质量的疫病检测等要求(见8.1和8.2);
——修改了苗种计数方法和原则,并增加了苗种数量记录要求(见第10章);
——增加了苗种包装技术环节(见第11章);
——增加了放流记录确认的抽样记录表(见附录C)。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渔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鲁TC 17/SC03)。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贯仓、刘超、冷春梅、李秀启、王亚楠、丛旭日、孙鲁峰。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年首次发布为DB37/T 2300—201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