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2020-02-20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南部山区管委会生态环境机构、先行区管委会生态环境机构、莱芜高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机构、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济南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0日

0
146·浏览
附件
  • 济南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