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 3 部分:实体防入侵监测预警子系统
2019-07-11

DB32/T132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视频监测子系统;
——第3部分:实体防入侵监测预警子系统;
——第4部分:传感器与仪器仪表信号安全监测预警子系统;
——第5部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施工条件与工程验收。
本部分为DB32/T1321的第3部分。
本部分与前一版本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将标准名称由“固定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更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
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对引用标准进行了修改;
——对适用条件进行了修改。
本部分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提出。
本部分由江苏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南通元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邢培育、高岳毅、汪丽莉、虞谦、徐志梅。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2/T1321.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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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第3部分:实体防入侵监测预警子系统(DB32_T1321.3-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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